代理報稅協議 甲方:溫州貿易有限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 溫州財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溫州市法定代表人: 甲方根據其自身業務發展情況,決定聘請乙方代理
溫州貿易有限公司 每月的會計報稅工作?,F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代理
溫州貿易有限公司 每月的會計報稅工作,其具體范圍包括:
1.在征收期間內申報核定的地稅和國稅所有稅種(包含當年企業所得稅匯算,遞交申報稅務局需要的財務報表等資料),不能延期或者漏報已核定的相關稅種,因乙方的自身原因造成的問題,由乙方承擔責任。在征收期間內有義務提前告知甲方需要提供的申報相關稅種需要的其他資料等,便于提前做好報稅準備工作,避免延期或者漏報相關稅種。每月(每季度或者每年等)申報的國稅/地稅申報表需要提供給甲方,申報完畢后要把國稅/地稅申報表明細做好記賬憑證給甲方存檔。
2.負責公司的工商聯絡員備案及年度企業信息公示,稅務年終匯算及稅務局溝通相關事務等事宜。
3.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記賬服務。
4.代理報稅會計時間為
2022年
2月
1 日至
2023年
1月
30 日,共
12 個月(即為一年),代理期限屆滿,雙方均無異議,視為協議自動延續。(此時間為會計月份,截止時間當月稅項次月申報)
1.收費標準為:
5000 元/年,一年一付,合同簽訂后由乙方先行提供增值稅普通發票,甲方在收到乙方開具的發票后3日內向乙方付款。
2.付款方式:電匯;乙方指定收款賬戶:
開戶名稱: 溫州財務有限公司
開戶行:工商銀行溫州城南支行
賬戶:
三、 權利義務1、乙方應保證自身的資質并及時保質保量的完成甲方交辦的代理事項(包括但不限于每月15號之前完成上月的稅務申報、社保申報、工商年檢、代理記賬等)。
2、乙方應對在履行協議期間知悉甲方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稅務、業務活動等)負保密義務,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且乙方應于合作終止后5日內退還甲方所有賬本(若有)及相關稅務資料。
3、甲方應按照乙方要求及時提供所需資料,若因甲方未在約定時間提供資料導致乙方無法完成稅務申報等事項,責任由甲方承擔。
4、任意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協議,均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另一方,方可終止本協議。
五、 違約責任1.甲方未能履行其責任,未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準確、完整的原始憑證,導致稅收方面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由于甲方未能及時提供代理記賬所需的核算資料和工作條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時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時完成會計核算或會計核算不真實,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須及時糾正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4.關于會計賬務出現的問題,辦理交接手續以前的由甲方負責,辦理交接手續以后的由乙方負責。
六、 爭議解決:本協議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協議簽訂地(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相應的訴訟費、保全費、公證費、律師費等法律費用全部由敗訴方承擔。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協議立即生效。
甲方:溫州貿易有限公司 乙方: 溫州財務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2022年3月21日 2022年3月21日